浙江工业大学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运行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浙江工业大学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以下简“TISC”)能够有效运行,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

第二章资源配置

第三条设施、人员和文献资源配置

 为了保障TISC的有效运行,需要配备相应的资源:

(一)办公场所;

(二)基础设施,如工作机、打印/扫描设备、网络等办公设备设施;

(三)文献资源(纸质和数字资源),涵盖专利和非专利资源;

(四)文献资源经费保障,确保文献资源量持续增长;

(五)具备一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三章TISC的运行与管理

第四条管理

 浙江工业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人是TISC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一)批准发布TISC相关文件;

(二)策划和批准TISC中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三)决定重大TISC事项;

(四)确保资源配备。

第五条运行机构

 浙江工业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作为浙江工业大学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的载体,挂靠图书馆,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承担以下职责:

(一)统筹规划TISC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TISC运行规范并组织实施,包括机构管理、团队建设和资源建设;

(三)负责TISC日常管理工作,包括TISC培训、知识产权各类信息服务、推广宣传、与外部机构交流联络等;

(四)培养、指导TISC人员。

第六条TISC的运行

 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包括公益服务和收费服务两种。

 公益服务:

(一)举办面向高校、企业、园区的培训;

(二)提供专业数据检索服务;

(三)提供专业技术答复咨询;

(四)组织或参与TISC推广宣传活动;

(五)出版技术类相关刊物。

 收费服务:

(一)向高校、企业、政府、园区提供技术分析报告;

(二)向高校、企业、政府、园区提供产业分析报告;

(三)向高校、企业、政府、园区提供专利风险评估/侵权分析报告。

TISC能力提升建设:

(一)组织TISC人员参加培训或研讨会;

(二)组织TISC人员完成WIPO远程学习课程;

(三)组织或参与TISC人员与其他TISC承办机构展开交流。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条本办法由浙江工业大学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负责解释,自2020121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