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研立项、研究生开题、成果申报奖励、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等需要,委托人视项目阶段性成果申报的相关规定,需提交对项目科学技术内容的新颖性的证明时,建议在距离截止日至少10个工作日(建议1个月)之前向本查新站提交«科技查新委托单»。
本查新站通过各种检索手段,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等方法,对申报各级科技计划、技术引进、基金申请、新产品开发、成果鉴定、验收、申报奖励的项目进行查新,对项目的新颖性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服务流程】
1、下载«科技查新委托单»和«科技查新委托合同»(见附件一、二)。
附件一:科技查新委托单-2020版.doc 附件二:科技查新合同-2020版.doc
2、认真阅读“科技查新用户须知”后填写«科技查新委托单»和«科技查新委托合同» 。
3、将“科技查新委托单”、“科技查新委托合同”和课题技术报告的电子版本发送至:share@zjut.edu.cn,并用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71-88320576、88320854)。
4、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待本站与查新委托人就委托课题技术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特点以及查新要求、查新报告提交时间、查新范围、查新收费等达成共识后,签订科技查新合同。
5、签订合同后,以分配给查新员的时间作为开始日期,本站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交付查新报告。
查新委托人应当尽可能提供下列查新所需要的资料:
①参考检索词,包括中英文对照的查新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等。关键词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在专业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
②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资料;
③参考文献,列出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专利,期刊文献等,供查新员在检索时参考。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本查新站可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1)委托查新项目不属于本单位查新专业单位;
(2)查新委托人不能提供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3)经三次交谈,查新委托人仍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
(4)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以致不能保证查新质量。